發(fā)布時間:2021-12-18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根據中央工作會議的精神,作出把全黨工作的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上來的戰(zhàn)略決策,指出實現(xiàn)現(xiàn)代化是一場廣泛、深刻的革命,要求大幅度提高生產力,多方面改變同生產力發(fā)展不適應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改變一切不適應的管理方式、活動方式和思想方式。全會確立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否定了“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果斷地停止使用“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口號。全會在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業(yè)發(fā)展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深入討論并原則同意《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yè)發(fā)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制定了加強農業(yè)的措施;決定改進國民經濟中一些重大比例失調的狀況;同時提出對我國權力過于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和經營管理方法進行改革,并且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積極發(fā)展同世界各國平等互利的經濟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進技術和設備,大力加強實現(xiàn)現(xiàn)代化所必需的科學和教育工作。全會提出,要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方針指導下,審查和解決歷史上遺留的重大問題和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決定在黨的生活和國家政治生活中加強民主,加強黨的領導機構和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會增選陳云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鄧穎超、胡耀邦、王震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全會選舉陳云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十一屆三中全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黨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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